《山东泰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无卤阻燃剂技术改造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完成征求意见稿公众参与意见征集,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等相关要求,现对该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进行报批前公示:
1. 项目概况
本次技改主要分为三部分进行,一是依托现有AP20阻燃剂车间及生产设施的基础上,新增双锥干燥机2台、更新振动筛2台,将现有AP20阻燃剂产能由3000t/a提升至4500t/a;二是依托现有硼酸锌阻燃剂车间及生产设施,在不增加设备的基础上,通过优化工艺投料和反应耗时,将现有硼酸锌阻燃剂产能由3000t/a提升至5000t/a;三是依托现有MCA阻燃剂车间及生产设施的基础上,新增捏合机1台,新增精细法MCA阻燃剂产能2000t/a,车间现有水法MCA阻燃剂3000t/a保持不变。
本项目已取得备案证明文件,备案证明文件文号为:2606-370114-89-02-532847。
项目位于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认定的化工园区-济南刁镇化工产业园内,项目行业类别为C2661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属于济南刁镇化工产业园优先进入行业,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选址符合相关规划要求。
2. 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及公众参与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04DHn4ZO-gOFSHXvnTP3Jw 提取码: hjug。
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_IwCNC0FoLCirBNrjgmzRw?pwd=kc5d 提取码: kc5d。
3. 公众参与意见征集情况
本项目征求意见稿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的电话、邮件、书面信件等关于本项目的环境保护方面的反馈意见。可认定,周边公众对项目建设未有反对意见。
山东泰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9月1日
400-0531-026
15726167635